一、投诉人: |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二、被投诉人: | |
四川长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三、投诉信息 | |
投诉内容 | 源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一期(汉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低温干化处置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投标人四川长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零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恒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格一模一样,均为11903892.77元,很明显有重大串标嫌疑。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理应做废标处理。 |
有效线索 | 招标文件、四川长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零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恒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 |
四、部门处理信息 | |
未发现围标串标行为 | |
书面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