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力有序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严格工程变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合同签订
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和其他补遗文件、澄清材料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项目业主和中标人不得随意签订与招标文件、合同原则相违背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确需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凡涉及改变工程内容、增加工程费用、延长合同工期、改变工程款支付办法和支付进度、改变履约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或退还时间的,事先必须报经行政主管部门(指规建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 下同)同意。
二、严格压证施工制度
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压证施工制度,压证施工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并建立健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人员考勤制度。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时间不得低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总监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本月施工时间的30%,各专业监理人员不得低于当月本专业施工时间的80%。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人员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除按现场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外,项目业主还应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严格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报批,其中重大设计变更需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严格工程变更管理
项目业主要加强工程变更原因分析,首先必须认定责任,明确相应的责任承担办法,加大对变更的必要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审查。工程变更管理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市本级及以上项目的工程变更由市级审批,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项目业主应严格管理超工程概算的工程变更,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
工程招标一般情况下应设定风险包干系数,对于部分施工范围广、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风险包干系数;对于设定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以内工程量的增减,一律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对于超过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变更,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事前审批。
对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单项” 指单项材料或设备,其余工程“单项” 指单项工程)在 10%(含)以上的,事前由项目业主提出,设计单位签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审批部门报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政府分管领导的审定意见批复后方可实施。
对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的变更,在批准同意变更以后,工程变更的具体数量事后报批。
(二)具体工程变更报批。
具体工程变更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涉及勘察、设计原因的还需勘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业主认可,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事后按以下程序完善手续。
1.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工程变更累计增加超合同价在10%(含)以上的,由项目审批部门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再由项目审批部门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的决定批复。
2.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工程变更累计增加在合同价10%以内的,由项目审批部门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 再由项目审批部门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审定意见批复。
(三)认质认价申报程序。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质量和价格变化较大,需要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和设备,认质认价要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认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五、严肃工程变更工作纪律
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责任制。对工程变更因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原因引起的,项目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项目业主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程变更申报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认真履职、把关不严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招标投标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