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老赖春节现形要求主动履行
“法官,你们好久上班?你们把我拉黑了,我连车票都买不到,想回家都难,我要还钱。”这是被执行人杨某在大年初三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说的第一句话。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天全法院,在法院干警的陪同下到银行取钱主动缴纳了案款,并向执行法官诉说这一年多来,在出行、就业、恋爱等方面受到的制约,今后再也不会失信了。
梁某与杨某在外务工期间相识,后杨某于2015年4月6日向梁某借款35000.00元并出具借款。到期后梁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将杨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返还梁某借款3500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杨某按期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杨某,其均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履行,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随即对杨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终,杨某尝尽失信的苦头,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很多人欠钱后,抱着侥幸心理,能躲就躲,跟执行法官躲猫猫,更有甚者恶意转移、变卖财产,躲避法院追责。国家打击失信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旦失信、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