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4年7月19日7时到7月20日7时,汉源县马烈乡突发山洪泥石流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住房、电力、交通等设施受损严重。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国家减灾委迅速启动国家三级救灾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积极行动,省减灾委即刻启动省自然灾害二级救助应急响应,并成立省级处置指导组。雅安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组建应急指挥部,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援工作。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方案依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西部〔2020〕269号)和《“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三、主要内容
《“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重建基础、总体要求、重建任务、重建时序与资金筹措、组织实施五部分,以及附件。一是重建基础包括灾损情况、重建范围2个方面内容。二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重建原则、重建目标3个方面内容。三是重建任务包括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产业恢复、自然灾害防治5个方面内容。四是重建时序与资金筹措2个方面内容。五是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方案实施、严格监督监管3个方面内容。
《“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附件为《“7·20”汉源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按照“以灾定损、以损控规、依规筹资、统筹平衡”原则,共梳理重建项目29个,估算总投资10.10亿元。分投资主体看,政府投资项目26个,总投资8.3亿元;企业投资项目3个,总投资1.80亿元。分行业看,城乡居民住房类1个,估算投资0.5亿元;基础设施类17个,估算投资5.48亿元;生态修复类1个,估算投资0.02亿元;产业恢复类8个,估算投资3.62亿元;自然灾害防治类2个,估算投资0.48亿元。
解读单位: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赖祥平
联系电话:0835-366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