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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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125号)文件,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雅安市物价局牌子。其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铁路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

(二)2013年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市发展改革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简介如下:为系统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起草2013年经济社会形势及2014年工作建议、“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2013年经济发展指标调整建议。研究提出的重建政策大部分在国务院出台的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得到采纳,最大限度地争取到国家、省上的重建政策支持。牵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基础材料,协调完成其他9个专项规划基础材料。编制完成雅安市2013年重大项目建议计划。结合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开展2013年省、市重大项目中期评估调整。形成雅安市2013-2017重大项目规划。按恢复重建和发展提高两大类科学编制灾后重建项目,邀请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四川省工程咨询院专家开展重建项目审核,争取更多项目纳入总体规划。深入研究事关灾后科学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形成产业重建、产业园区等10余项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强力推进飞仙关、民治、锅浪跷、出居沟等水电工程建设,全市建成电站装机达1003万千瓦。积极争取留电政策,重建总规明确提出支持我市实施留电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对雅安留存电量和电价政策予以批复。好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委托四川大学区域规划研究所编制《雅安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积极争取雅安纳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行政单位,下属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决算总额为2008.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1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4.2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304.24万元。

2013年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决算总额为144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96万元,教育支出8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4万元,其他支出190.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62.7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减少54.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8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44.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为开展能源节约利用工作购置的办公设备。

(六)住房保障支出38.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190.6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费、设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支出。

附表一: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http://res.yaan.gov.cn/fgw/Files/20141027111424896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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