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雅发改产业〔2016〕18号)
市公安局、市经信委:
你们《关于审批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雅公〔2016〕54号)及《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项目。
(二)项目业主: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主要建设内容:
1.智能交通系统:高清违法动态抓拍系统330套(含平台)。
2.智慧安防系统:治安卡口62套,新建报警监控摄像头4962个,社会资源综合管理平台1套,图像资源综合应用平台1套,扁平化指挥系统1套,信息中心基础平台1套,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1项。
3.城市智慧运营平台:城市一体化运营系统软件定制化开发及部署1套,备份服务器8套,高级数据存储系统1套。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匡算19043.3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398.2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社会资本募集。
(五)建设工期:2016年11月-2017年10月。
(六)建设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
特此批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