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推进2019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第1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雅安市2018年信用建设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
2.《雅安市2018年信用建设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附件1
雅安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以用促建、市场导向、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途径,深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一、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1. 提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全国排位。定期跟踪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位,坚持每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共同抓好整改工作。2019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全国排位力争较上年提升30位,保持全省中上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2.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诚信满意度。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群众对本市诚信建设成效的评价满意度≥85%的目标要求,加大诚信宣传教育,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自律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信用氛围,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落实,确保群众对诚信建设成效的评价满意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法院、市文明办、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
二、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完善工作机制
3.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办公室工作制度,优化“双牵头”机制。建立健全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制,市、县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落实信用工作机制和人员,建立纵向横向联络制,强化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二)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4.加快雅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雅安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各部门和行业业务系统的信用信息等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两网一库三系统一服务三体系”的架构启动建设雅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力争2020年3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市场监管、税务、应急、住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要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5.有效利用国务院各部委间的信用信息部际交换渠道,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归集量。积极稳妥推进二代征信系统上线,促进银行、保险行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指导公积金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接入数据库报送和查询信息;强化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信息安全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征信服务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征信查询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数据在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应用的有效性。(责任单位: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雅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全力完成国家、省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用红黑名单的归集、奖惩、修复工作
6.加强信用红黑名单的归集、发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工作,每季度向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信用办)报送,集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区))
7.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法院、税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将联合奖惩案例向市市信用办报送。(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区))
8.减少失信行为,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做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方面的工作,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特别是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减少企业失信行为的发生。对发生的失信行为,要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要通过约谈、信用培训等形式督促“黑名单”主体梳理失信原因,履行相关处罚要求,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承诺书及守信承诺书,达到标准后退出“黑名单”。力争“黑名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力争“黑名单”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做出信用承诺的比例不低于30%,逐步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委政法委、市税务局、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区))
(二)开展重点失信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9.推进政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是否有新增的失信政府机构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出现,要迅速督促属地被核实并最终列入“四川省失信政府机构名单”的失信政府机构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按有关规定提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政府机构清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各县(区))
10.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完成电信欺诈、互联网造谣传谣、涉金融、环保、扶贫脱贫、非法医疗、交通运输、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失信被执行人、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保险、非法社会组织、慈善捐助、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假彩票、假球黑哨等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力争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达到100%,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各县(区))
(三)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工作
11.着力加强“双公示”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按照要求的格式上网公开(即“双公示”)。在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建成以前,市级部门报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下的“信用信息”栏目内相应子栏目公开。各县(区)除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同时报市信用办统一组织公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12.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签订信用承诺书,并在政府信用网站公开。力争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数量占工商企业总数比重达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各县(区))
13.及时发布信用风险提示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在政府信用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醒、金融防诈骗等信用风险提示信息,力争年内发布风险提示信息达到地级市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各县(区))
(四)全面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换照工作
14.加强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国家信用法规文件的细化和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委编办)
15.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换照工作。各有关部门持续做好统一代码换照、新增、回传校核等工作。在开展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中,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力争今年年度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换码率达100%,存量换照率达到60%,重错码率降到1‰以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各县(区))
(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6.开展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工作,加快推进联合惩戒案例归集、信用惠民、信用监管等重点工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实现黑、灰名单的自动弹出,自动启动对于黑名单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四、深入推进信用应用与合作
17.培育和发展商业机构用信意识、个人信用意识。鼓励商业机构在融资、交易等商务活动中,培育个人信用意识,大力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落实四川省个人信用分(熊猫分)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各县(区))
18.促进信用机构发展。培育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等,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按照市场化要求提供信用信息的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区))
19.建立健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工作机制。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全流程实时信用监管,形成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跨区域应用的联运机制。积极推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建设,对守信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20.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配合省上建设省市协同的中小微企业、农村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融资对接服务网,推动银行授信所需纳税、用电等经济类信用信息的共享。以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平台带动应收账款融资增量,促进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对接。统筹开展信用户、村、乡评定,推广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救助,扩大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防范化解扶贫信贷信用风险。(责任单位: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五、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21.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建设工作列入各种“文明细胞”创建活动,融入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团体章程中,将诚信教育贯穿干部职工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引领示范作用,在市区各种营业网点、公共广场、主要路段、人流密集区域等用招贴画、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诚信标语、诚信短片,设计制作诚信“红黑榜”宣传墙,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点亮中国”、“信用之城评选”、“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知识五进宣传”等各类诚信主题活动。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雅安日报、雅安广播电视台、雅安文明网等媒体大力挖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先进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法院等,各县(区))
附件2
雅安市2018年信用建设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序号 | 主要问题 | 问题描述 | 整改牵头单位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比重高于平均水平 | 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比重为1.8%,高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31%) | 市市场监管局 | 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区) | 2019年9月前 | |
2 | 地方发布黑红名单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报送地方红名单企业数量为1571家企业,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856家) | 市发展改革委 | 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区) | 2019年9月前 | |
3 | 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 有1条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法院,各县(区) | 长期坚持 | 已退出失信被执行人 |
4 | 联合奖惩案例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报送国家黑名单联合奖惩案例及地方黑名单联合奖惩案例324个,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616个)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法院、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各县(区) | 2019年12月 | |
5 | 国家信用法规文件的细化和落实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在信用网站或政府网站上转发了国家发布的4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6)个 | 市发展改革委 | 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委编办 | 2019年6月前 | |
6 | 双公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双公示数量与工商企业总数的比值为0.53,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7.95)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 | 2019年12月 | |
7 |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开通 | 未开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 2020年3月前 | 2019年启动建设 |
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为0.19%,高于地级市平均水平(0.12%)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各县(区) | 2019年9月前 | |
9 |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数量占工商企业总数比重为0.01%,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2.29%)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税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各县(区) | 2019年9月前 | |
10 | 信用市场发育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商业机构用信意识评价得分为2.13分,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2.30分);个人信用意识评价得分为1.08分,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41分)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市中心支行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等,各县(区) | 长期坚持 | |
11 | 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产品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有1家信用服务机构,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8家);未报送政府使用信用产品情况(地级市平均水平为1个)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雅安市中心支行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区) | 长期坚持 | |
12 | 信用风险提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 已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共1条,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3条)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公安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等,各县(区) | 2019年9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