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安市小水电价格机制运行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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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作为全国十大水电基地之一,境内小水电数量众多。“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确立“工业富民强市”思路,把发展水电作为整个工业经济的基础和战略重点,而地方小水电相对低廉的价格是我市具备电价比较优势的重要基础。“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供需矛盾与电力价格管理也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小水电价格机制和有效的监管运行机制是关系到我市平衡发供用三方利益,关系到进一步促进电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更好地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的重要课题。

一、已建、在建电站基本概况

(一)小水电开发基本情况

全市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601.3万千瓦,可开发容量1382.9万千瓦,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水电站748处,装机规模达906.7万千瓦,占全市可建水电装机总量的65.6%,约占全省现有水电装机容量的1/4,雅安已成为目前省内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目前,全市还有在建电站60处,装机352万千瓦,其中:5万千瓦以上电站7331万千瓦、5万千瓦以下装机规模的电站5321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汉源、石棉、天全、荥经和宝兴等县。拟建电站32处,装机125万千瓦,其中:5万千瓦以上装机规模的电站7111万千瓦、5万千瓦以下装机规模的电站2514万千瓦,主要集中在石棉、宝兴和天全等县。在建和拟建水电站全部建成后,全市水电装机规模将超过1300万千瓦,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水电经济强市战略目标。

(二)运行电站并网区域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市运行电站总数748座,总装机容量906.7万千瓦。其中:并入雅安地方电网的电站总数660座,总装机容量150.7万千瓦;并入省网及周边网的电站总数88座,总装机容量756万千瓦。

二、小水电上网电价现状

(一)小水电价格管理现状

根据所并电网和电量结算地的不同,在雅安市境内的电站其上网电价管理归属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直接并入国家电网(省网)在省电力公司结算的电站,其上网电价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等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二是并入雅安地方电网在我市地方电网结算的电站,其上网电价主要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三是直接并入周边电网并在当地电网结算的电站,其上网电价主要由周边电网所归属的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目前,市发改委是我市地方电网上网电价的主管部门。上网电价的制定和管理基本以县级为单位,在程序上实行由县发改部门提出电价方案,再报市发改委审批(雨城区电价由市发改委制定),电价政策出台后,市、县两级部门监督执行。

(二)小水电价格的特点

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能源,国家政策决定着小水电事业的发展进程,我市小水电上网电价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外部环境下逐步形成的。在投资体制和电力体制改革力量的推动下,跟随小水电开发和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在电力供需矛盾的交替演变中,我市小水电价格目前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现有电价机制是在过去“网内小水电自求平衡”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发、供电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二是目前全市七县一区上网电价不统一,实行的是“一县一价”;三是各区县上网价格分类方式不同(有按装机容量的、按修建时间、按有无调节能力等)、执行方式不同(丰枯划分不同、峰谷执行与否)、考核方法不同;四是同流域同类型电站存在“一站一价”现象;五是新旧开发小水电站存在上网电价差异较大。

(三)现行小水电上网价格水平

目前我市小水电执行的电价主要有三种类,一是由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目录电价,价格水平为0.140.18/千瓦时,执行这类电价的小水电站数量最多,但装机容量大多较小(几十到两三万千瓦不等),多为早期村办、集体或国营投资建设;二是2005年以后价格主管部门逐步规范了一些电站的上网电价,价格水平约为0.200.24/千瓦时,执行这类电价的小水电站数量不多,装机容量多为几千至两万千瓦左右的私营电站;三是近年来为积极吸纳新建电站并入地方电网,促进水电资源就地转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而参照省公司上网标杆电价执行的政府指导价,价格水平为0.288/千瓦时,执行这类电价的小水电站数量较少,但装机机容量较大(一般为27万千瓦),多为近年来新建投运的小型电站,而这类电站的装机总量在我市地方电网并网小水电中日渐凸显,目前已占20%以上,大大改变了我市并网小水电的电价结构。

2010年,全市地方电网购小水电均价为0.1925/千瓦时(不含龙江公司、天力公司和各电力公司自发电),较2009年提高了0.0269/千瓦时。其中,雨城区为0.2265/千瓦时;名山县为0.2272/千瓦时;天全县为0.1772/千瓦时;芦山县为0.2148/千瓦时;宝兴县为0.1749/千瓦时;荥经县为0.1598/千瓦时;汉源为0.2178/千瓦时;石棉县为0.1804/千瓦时(以上电价全部含税,下同)。

三、当前我市小水电价格存在主要的问题

(一)电力来源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购销电价与电力市场不相适应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现有电价定价机制是在过去地方电网独立生存,“网内小水电自求平衡”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同时受地域、经济等影响,发、供电价格水平总体偏低。

随着我市近几年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工业用电量增幅保持在30%以上,其中高耗能用电占了工业用电的70%。由于我市网内小水电几乎开发殆尽,小水电新增发电量来源已近枯竭,为继续确保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必须从四川主网大量取电弥补电力缺口。随着电网建设步伐加快,从主网取电通道已完全打开。据统计,我市2010年从主网取电9.8亿千瓦时,占网内发电量的18.4%2011年从主网取电预计超过18亿千瓦时,占网内发电量的33.7%,是“十一五”初期2006年的112.5倍,到“十二五”末从主网取电预计达65亿千瓦时,将超过网内发电量,而目前从主网取电的电价高达0.4/千瓦时左右,远高于网内售电均价0.3544/千瓦时。同时,为积极吸纳新建电站并入地方电网,目前我市对新建并网电站执行“并入雅安电网运行电站单位千瓦年度收益不低于并入四川电网运行同流域、同类型电站的同期收益”原则的电价政策,其电价水平高于原小水电均价水平约0.10/千瓦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电网经营企业的购电成本。

因此,我市电力来源结构和“自求平衡”的电力供应形势现已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而销售端的电价体系却未跟随新的电力来源结构进行整体调整,仅是为了弥补地方电网从主网取电造成的购销“倒挂”进行微调。现有的购销电价水平和当前的电力市场形势已不相适应。

(二)销售端电价过低,上网电价无上调空间

由于我市高载能企业用电比重占全市用电的60%,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以前,各县(区)为消化富余电力而形成的“优惠电价”一直抑制着全市平均销售电价水平。

2010年全市小水电购电均价为0.1925/千瓦时,与四川主网相比低约0.1/千瓦时;售电均价为0.3544/千瓦时,与四川主网相比低约0.2/千瓦时;购、售电价差为0.1549/千瓦时,与四川主网相比低约0.1/千瓦时。购、售电及其价差均大幅低于四川主网。全市电力始终处在上网电价偏低、终端销售电价水平偏低与外购电价格偏高的失衡状态,面临低电价难留电源与高电价下网购电的“两难”问题。发电企业方面,由于收购电价低,对新电源点的开发构成不利影响,原有小水电难以满足简单再生产的需要,积累了大量矛盾,构成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水往高处流”导致发电厂均不愿留在地方。外购主网电费成本增长过快,销售电价长期偏低,挤压了小水电上网电价调整空间,电价杠杆失衡,发展面临“两难”。

 (三)上网电价差异过大,难以形成公平竞争

新老水电站上网电价价差过大,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以汉源县为例,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1996年底以前投产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是0.18/千瓦时,19962002年投产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是0.22元/千瓦时,2002年以后投产小水电上网电价是0.22 0.28元/千瓦时,每千瓦时价最高价差达0.10元。对电网企业来讲新旧小水电所发电量是没有本质区别,按投产年限分类确定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规定存在明显不合理。

另外,由于我市电力价格执行的是“一县一价”,甚至过去各区县之间为争夺电源点实施“市场电价”、“一站一定”,出现了同一小水电若送不同电网则实行不同上网电价的现象,这不利于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也使发供电企业之间产生新的矛盾。以一座新建的水电站为例,送A县电网的上网电价0.17/千瓦时,送B县电网的上网电价0.16/千瓦时;送省电网的上网电价0.288/千瓦时。高低悬殊的上网电价,使水电站业主将精力放在对电网企业的公关上,也容易滋生各种腐败现象。

如何使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投资主体的水电站的电价问题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使他们处在相对平等的起跑线上,是小水电价格改革面临的课题。

(四)现行电价机制与工业经济发展存在的不适应

目前,我市电价的制定和管理基本以县级为单位,管理模式相对松散,在程序上实行由县发改委提出电价方案,再报市发改委审批并监督执行。电价管理的松散性不适应电力资源的统筹调配和工业经济的发展。由于“一县一价”,加上电力资源整合不够,各区县间电价与成本水平参差不齐,同类别电价差异较大,甚至存在“同县同类别不同价”等现象。虽然雅安市整体上是一个水电资源富集地,但是七县一区水电资源分布很不均匀,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中有较大的电价优势,而水电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则难以达到同样的电价水平,从而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从全市工业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不利于全市工业布局的统筹规划和资源的统一调配。

电价水平整体偏低,制约了发、供、用三方协调发展。从发电侧来看,低电价将对其产生消极影响,投资难以收回,资金压力大,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势必影响地方电网并网装机的发展壮大,进而不能满足工业经济对电力能源的需求;过低的销售电价容易造成电网企业经营亏损,电网维护、建设、改造资金匮乏,不利于为今后的工业、社会经济发展打造坚强的电力平台;而对电力用户来说,低廉的销售电价在短期内能快速产生一定的效益,但是从长期发展的远景来看,低电价制约了电网的建设发展,影响了电力行业的造血机能,由此带来一系列电力供应、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问题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也限制了自身的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一)小水电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小水电价格存在的问题,建议小水电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稳步推进电力体制及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上,建立与产业政策相衔接,与电力来源结构相结合,与销售电价相关联,与工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电力价格体系和电价形成机制。同时,建立有效的招商引资电价形成机制,健全规范、透明和高效的电价监管制度。按照尊重历史、体现资源差别的原则,合理制定小水电的上网电价,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价格行为,缩小新老水电站上网电价差价,缩小各区县相同规模小水电站上网电价差价,最终形成一个全市电价集中管理、资源统筹调配、价格科学合理、市场规范和谐的小水电价格平台。

(二)加强电价集中管理,严格价格监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与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观念,在全市电力“一张网”、“四统一”的框架下实行电价集中管理,强化市级管理集权,弱化县级管理权限.按照“统一测算,统一定价,减少震动、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理顺电价关系,确保我市电价制定体制和管理体制步入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最终确保我市的电价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电力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地方小水电的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各县(区)政府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县一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县电力公司电价执行的监督、检查。

(三)构建购销电价联动机制,保障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由于我市电力来源结构已发生根本性改变,目前的购销电价体系已不能适应新的电力市场发展形势,外购电均价过高,销售端电价水平偏低,购售价差缩小,造成电网企业经营困难,进一步压缩了发电企业电价调整的空间。本着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合理运用价格杠杆逐步构建购销电价联动机制原则。首先,应根据电力来源等综合供电成本因素科学制定招商引资电价,规范销售电价形成机制。招商引资电价过低将造成电网经营企业亏损,从而减少对电网建设的投入,或是将经营亏损转嫁到发电企业身上。招商引资电价应在发、供、用三方平衡的基础上测算确定,并逐步向目录电价规范靠拢。其次,在保持合理的电价差的基础上分步提高小水电上网电价,提高小水电发展的积极性,为吸纳新建电站并入雅安地方电网创造条件。只有这样,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才具有一定的自身“造血功能”,才能改变我市电网建设薄弱的现状,有利于实现资源开发“共赢、共建、共享、共生”和“投资一方、发展一方、富一方百姓”的战略要求。构建和谐健康的电力市场,是保障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统筹制定电价政策,逐步完善电价结构

科学的电价结构和合理的电价水平是电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重要保证。全市“一张网”形成后,必须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观念,强化市政府的电价调控权和主导权,以充分发挥“一张网”的作用。为此,理顺电价关系,调整电价结构,特别是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招商引资电价政策显得至关重要。一是严格电价管理权限,建立完善价格体系。电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县(区)、电力企业应严格执行。按照尊重历史、体现资源差别的原则,合理制定小水电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电价类别、目录应基本一致,电价水平应体现合理差别,浮动比例应符合实际。要抓紧研究制定输配电价格,建立上网电价、下省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的长效机制,为实施区域直购电奠定基础。二是构建新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机制。根据雅安实际制定全市统一的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按同规模机组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分段制定全市发电企业统一的上网标杆电价,合理确定浮动比率,并以平水期平段电价为基础,实行丰枯期、高低谷浮动。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吸引骨干电站上雅安电网;有计划地适度提高小水电上网价格,严格执行小水电保护电价,逐步缓解小水电上网价格矛盾。

对于我市这个以地方电网为主导,以地方小水电为支撑,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地方价格部门管理制定的特殊地区来说,只有结合销售市场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小水电价格机制,才能有利于解决我市地方电网长期以来存在的发供销三方矛盾,有利于解决制约我市地方经济高速发展的不利因素,有利于合理调整我市产业结构和工业用电结构、节约能耗,促进全社会经济发展。小水电价格水平和定价机制科学与否,电价调整的方式和步骤对我市电力市场、招商引资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它们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经济联动体。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才能确保小水电发展的积极性和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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