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陈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雅发改党〔2017〕29号)
各科室、分局、中心: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雅安市党政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批准,通过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人事科科长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雅组办〔2017〕143号)。委党组同意:
任命
陈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丽琦同志为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军同志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毛睿同志为社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庆同志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丽琦同志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