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山城市公园南坡入口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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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金凤山城市公园南坡入口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核定金凤山城市公园南坡入口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雅市政司〔2023〕44号)收悉,按照《雅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金凤山城市公园南坡入口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车辆不分车型和昼夜均执行30分钟内(含,下同)免费停放;30分钟以上至2小时内3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辆·次;全天24小时收费不超过13元/辆·次;包月不超过260元/辆·月。

(二)新能源汽车停放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三)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费停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必须在停车场(入口、出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停车收费单位、泊位数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本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取停车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对于未提供税务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绝交费。

三、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2023年9月10日起执行。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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