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5〕45号)
雨城区、名山区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经开区发展投资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有关部署,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