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按照《关于做好 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开展了以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为重点得项目实施过程中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共抽查项目42个,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和各有关项目业主限期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同时,根据情况,市发改委对监督检查中没有抽查到的个别项目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也进行了检查,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并向项目业主发出整改通知。按照雅治工发〔2009〕4号文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排查了2008年以来立项(核准、备案)、在建、竣工及有关项目的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重点排查了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136个,目前,在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方面存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