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2017年-2018年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 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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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振企业持续生产信心,促进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实现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和明年良好开局,我市将实施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用电量较大(变压器装接容量不小于6300千伏安)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其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月均用电量的80%为基数,基数内用电量每千瓦时补贴用电企业1分,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每千瓦时补贴用电企业2分。

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的实施预计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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