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2010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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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雅委发[2010]8号)和市委惩防体系办今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工作安排,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我委的工作职责和主要经济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推进,有效地推动了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为全面完成2010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现将我委2010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委党组积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市委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我委班子的变动,完善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以雅发改党组〔201018号文下发了《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就我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效能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由我委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等方面作了要求。

(二)抓好责任分解

强化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市委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我委的“一岗双责”, 委党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和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方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问责到人头。使之在组织领导上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在全委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担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落实和检查。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完成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

纪检组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各科室抓好委党组部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特别对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招投标活动、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的检查督促。对专项工作及时总结检查,切实保证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党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汇报的重要方面,由委党组组织检查落实。

二、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委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中,融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一是坚持经常化教育,利用集中学习、分散自学、以会代训、典型示范等形式,将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岗位廉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加大教育的针对性。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以党风廉政教育为基础强化廉洁自律,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二是坚持寓教于管,注重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与规范干部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及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坚持学习教育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发改委的实际,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事项等一些敏感问题、热点问题进行正面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是坚持与日常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党风廉政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把反腐倡廉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强化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廉政准则》的意识。认清形势、把握大局,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委各项目标的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二)围绕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效能的提高

1.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重要切入点,抓好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和调查研究,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全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为基层、为群众服好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衔接、业务咨询、项目申报和服务协调等方面,做到积极主动、杜绝推诿扯皮。

2制定完善工作规范

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授权办理。

3.加强效能建设,切实做好“两集中、两到位”

9月中旬,发改委窗口充实了一名专业人员,将招投标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受理和办结。目前,发改委窗口受理事项有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核准或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转报)、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积极探索并联审批工作,强化工作衔接,认真牵头理顺相关部门之间互为前置条件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并联审批工作中还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梳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并联审批工作推向深入,使效能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截至目前,通过省系统审批软件已受理和办结事项共247项,满意度达100%。全市并联审批事项共193项,总投资75.92亿元。其中,雅安市项目13个,总投资27.07亿元。

(三)切实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

今年我委牵头的任务拟定了工作目标,并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提出具体措施,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从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土地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强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落实投资项目监管职责方面入手。规范招投标活动从依法招标、信用信息管理、落实相关法律规章、招标投标电子化工作、完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变更的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完善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招投标统计制度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入手,做到工作明确、责任落实。

2.做好检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

我委牵头排查了2008年以来立项(核准、备案)、在建、竣工及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重点初步排查了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158个,排查出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在决策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29个,主要是在审批项目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重点排查了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18个,暂无发现存在问题。在招投标活动方面存在问题项目36个,主要是个别项目存在招投标事项核准不规范或未按已核准的招投标事项开展招投标活动等问题。

牵头对全市开展了以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总共抽查了42个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发整改通知书共40份,其后并跟踪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3.加大违规的查处力度

今年我委参与查处了雅安市人民医院拆分临时用房项目规避招标问题,责令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节约资金60余万元;查处了雅安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施工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虚假投标行为等问题。

(四)贯彻落实其他由我委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1.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中办发〔200911号文件精神。除灾后重建办公用房项目外,没有审批新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项目。二是已审批的项目都严格执行了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了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没有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等的项目。三是建立健全了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严肃处理。

2.深化治理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大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使其做到行业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操守。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其日常业务和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专门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在调查摸底、单位自查自纠、主管部门集中审核的基础上,对市上8个社团、行业协会进行了重点检查。三是严肃查处服务不到位和乱收费行为。确保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针对2个协会会费较高的问题,要求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把过高的会费标准降下来。据估算,会费标准降低后,涉及的协会组织将减少会费收入24.8万元,相对减轻了企业和个体会员的经济负担。

3.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制度

一是大力推行电子招标。81日开始,我市试点电子招标制度,有效杜绝了招标代理机构等利用报名职权设置报名门槛,歧视排斥投标人行为,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完善应急工程管理制度。代市政府起草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应急工程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应急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应急工程的范围,应急工程申报、认定程序,工程承包人的确定程序,工作纪律等,使我市应急工程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大力推行招投标备案阳光操作。将我委涉及招投标事项备案统一移由政务中心窗口,实行备案现场办结制,增强了招投标备案的透明度。四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检查。我委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出有关县(区)在招投标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改正,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招投标活动。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同时,创新工作思维,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加快推进了投资体制改革的步伐

一是转变工作职能,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度,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结合我委实际,实行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授权办理,同时还进一步强化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缩短项目办理时限。审批、核准项目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我委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的,承诺办结时限19个工作日);备案项目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我委承诺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同时探索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核制,我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了《雅安市并联审批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节省审核时间,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转变投资调控方式,规范项目建设秩序。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投资项目审批的传统方式,主要通过编制发展建设规划、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等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社会投资进行调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

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投资项目全过程综合监管。分工合作,建立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了项目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配合,提高项目监管水平,形成监管合力,减少交叉、重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投资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对项目开工前的监管,部门间强化、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做好源头控制。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反馈机制,及时纠偏,防止项目建设中走样变形。

5.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节能减排工作。突出关键,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合理增长。抓住重点,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把握源头,规范和加强用能管理,控制用电量增幅。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推动全民节能减排。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今年我市列入落后产能关闭工业企业9户,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天全皓宇水泥和青衣江水泥厂的三个机立窑分别于今年的3月和5月停止生产,拆除工作正在进行;我市列入国家工信部“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四川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石棉县金锰公司、石棉县湘福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户企业共八台矿热炉的淘汰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三是建立了通报和例会制度,逐项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公开曝光、区域限批、行政问责。加大了督查问责力度,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了目标任务督察方案,出台了《雅安市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办法(试行)》。启动了应急预案,根据统计预警专报,对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不理想的三个县启动了应急预案。三县共对11家企业采取了停电、停产措施,对21户用电大户采取限电措施,对三户用煤大户采取了限煤措施,6户高耗能企业进行技改和设备检修,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了差别电价,加强预警预测分析和公共场所节能管理。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启动情况的追踪,对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分析

今年我市完成省下达的万元GDP综合能耗全年下降5.1%的目标是有把握的。预计到今年年底,氨氮、二氧化硫排放均在控制范围内,化学需氧量排放15500吨左右,可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

(五)原市物价局牵头开展的工作

1.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按照要求深入扎实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在规范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全年开展了涉农收费检查、化肥价格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农网改造完善工程收费专项检查等八项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于“春节”、“五一”、“十一”三大黄金周期间联合县(区)物价部门对重点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其价格收费行为给予提醒、警示,帮助经营者对其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规范和完善。在黄金周前派出检查组,重点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告诫各商家诚信经商,严格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检查和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旅游城市形象,杜绝了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全力以赴开展灾后重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作为全省六大重灾市(州之一,我市的灾后重建和移民迁复建任务较重,全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强化对市场建材价格的监管不定期的开展建材市场的价格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确保灾后重建我市建筑建材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价格干预政策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不执行限价政策等违纪行为。为保障灾区建材价格稳定、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灾后重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继续创建12358价格投诉举报品牌,为民排忧解难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面向社会的窗口,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为民排忧解难的渠道。我们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对来访群众都能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笑声”,对待价格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2.纠正党的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情况

通过对短期培训班的审批,以及对《收费许可证》的审验,都未发现乱收费的现象。特别是行政审批和《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后,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由窗口集中办理对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为遏治乱收费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六)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狠抓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了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机构,制定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强化廉洁自律,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初步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了委党组会议制度、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委党组召开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委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办事,严格按程序、按政策办事,尊重民意,保证全委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制度建设。严格实施招投标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领域中的腐败问题。五是抓住关键,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化。由我委核准或向上申报和实施的项目,坚持符合科学发展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政务公开,明确了申报工作程序、申报要求,对违反的行为明确了纪律措施。六是服务大局,着力制定解决行政效能问题。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七是加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财物的开支,干部的提拔使用,都严格按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

三、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

我委对牵头的任务拟定了工作目标,并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提出具体措施,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从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土地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强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落实投资项目监管职责方面入手。规范招投标活动从依法招标、信用信息管理、落实相关法律规章、招标投标电子化工作、完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变更的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完善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招投标统计制度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入手,做到工作明确、责任落实。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台账管理

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范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等体制制度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和落实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台账,做到督促检查,并将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作为部门、科室和个人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分析问题,切实加强整改

对去年自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方案,切实加以整改。

1.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在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规定,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土地预审等规定,除部分灾后重建项目外,对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严禁审批、核准。坚持项目先审批(核准、备案)后建设。

2.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核准项目招投标(比选)事项,没有核准招投标(比选)事项的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各相关部门也不能办理建设相关手续。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严格在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规定编制招标文件;严禁投标人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或者从其他单位租借资源共享资质证书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招投标投诉渠道;加大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对投诉中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及时有效地进行查处。

(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运行良好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纳入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述职述廉报告和年终的测评,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主要指标。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建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并与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协调机制和我委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机制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配合,相互协作,保证了机制的良好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工作

我委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许多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巩固、提高、深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预防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严惩治腐败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推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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