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改革提速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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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此次试点的最大亮点,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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