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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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雅办函〔201135号)文的要求,现将雅安市发改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务中心窗口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内容、数据仅限于机构改前市发改委范围,并将通过雅安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www.yadrc.gov.cn)进行公布。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信息工作的党组成员具体负责,委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意见的通知》,我委及时编制了《委内应公开政府信息及主要承担科室一览表(目录)》下发各科室,对我委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岗位和职能分工落实。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市发改委主动公开《工作规则》,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

二是建立市发改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方案,受理申请、办理程序、联系方式、职责明确,确保有人受理,按时回复。

三是本委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分板块、栏目由相关科室按季度提供,以便及时更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

为了使委机关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求,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知识和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的宣传学习。

一是组织组织全委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

二是派员参加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宣传,使全委职工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组织机构:单位概况、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科室职能等二级目录类别。

2.综合政务: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建设等。

3.行政许可:项目投资、农业发展、交通能源、工业经贸、招标投标、高新技术、项目审批、社会事业等。

4.动态信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季度、年度发展情况,重要事项、会议重大活动等信息披露。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用门户网站公开和上传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同时也通过报纸新闻采写、电视报道、嘉宾采访等形式进行。我委门户网站去年7月开通以来半年时间内点击量接近5万人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通过发改委门户网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公开政府信息367条,其中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318条,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59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委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问题。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委没有发生针对我委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收到各类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务中心窗口建设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专门设立了行政审批办常驻中心;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原委内所有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全部纳入中心的发改为窗口受理、办结,全年办理300余件。同时积极推行由市发改委牵头、涉及多部门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年市去年共办理200多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际工作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认识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量太少,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责任落实到位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下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

二是逐步增加公开内容和数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本着“应公开、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尽可能多地披露和公开涉及我委的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在做好保密的同时,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而技术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2010年度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搞好市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发改工作的监督提供条件,为我市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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