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多营水文站段)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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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多营水文站段)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

 

雅安市农业和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多营水文站段)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进行立项审批的请示》(雅农水投〔2021〕100号)及随文报送的《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多营水文站段)实施方案(代可研)》收悉。根据四川柯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多营水文站段)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多营水文站段)。(项目编码:2107-511800-19-01-623793

   二、项目业主:四川兴雅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加固恢复重建堤防约205m,加固多营水文站已建堤防23m,恢复重建堤防182.27m,堤防高度6.8-10.4m,采用埋石混凝土衡重式挡墙型式。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74.35万元,本项目部分资金来源于《四川省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用于雅安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的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五、建设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

   六、建设年限:2021年度。

   七、招标事项:该项目勘察(8.56万元)、设计(9.54万元)、施工(396.49万元)、监理(14.08万元)均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措施。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控制投资。同时,请严格按照中央、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特此批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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