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
近期,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并将于5月1日颁布施行《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省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9章71条,从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质量监管、产业发展、应急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统计、林草等部门履行粮食安全保障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各粮食安全有关部门、粮食经营者违反《条例》规定以及单位和个人编造、散布、传播虚假粮食市场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的行政、刑事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通过标语、报刊、微信,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政策宣传下乡入户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条例》主要规定社会关注、民众知晓、粮食生产经营者熟悉、粮食行政管理人员全面掌握的良好氛围,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