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2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27号)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纠风办:
现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纠风办《关于印发<2012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2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省上文件规定执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属本级定价权限内制定的涉农收费和价格,按省上下发的目录范围制成公示牌或公示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公示到乡镇、村组,使广大农民及时了解国家的涉农收费政策,从而明明白白交费。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局 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