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一)“十一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为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氨氮排放控制在140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0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6000吨以内。
“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突出关键,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合理增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抓住重点,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把握源头,规范和加强用能管理,控制用电量增幅;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全民节能减排。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1%,氨氮排放控制在14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6000吨和10000吨以内,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构。我市早在2007年就成立了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刘守培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统计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区)也建立了相应节能减排工作机构。由于人员变动,我市于
二是突出关键,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合理增长。我市多次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和成员单位联席会,传达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市经委、市统计局、环保局等单位多次到重点耗能企业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行调研和督察,对能耗增长过快的县(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出了相应要求和整改措施。
三是抓住重点,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积极组织争取中央及省上预算内投资、中央及省上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及基础能力建设。要求全市建设项目向能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短平快项目倾斜。加快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做好高效节能空调和财政补贴高效照明推广工作。在汉源县、石棉县灾后重建项目和新县城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使用技术。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
四是把握源头,规范和加强用能管理,控制用电量增幅。加强新建和改建项目环评与能耗评审,加强对各县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县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按国家规定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2010年,清理和纠正各县(区)自行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不合理优惠电价。组织开展了对重点用能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用电量增幅,市节能减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打好今年最后两个月节能攻坚战的紧急通知》(雅节能减排办〔2010〕20号)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单位,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打好节能攻坚战。常务副市长孙建军主持召开节能减排专题会,研究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要求迅速采取举措,科学合理控制用电总量增长。
五是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雅安市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办法(试行)》(雅办发〔2010〕36号)。市长刘守培主持召开节能减排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召开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任务完成差的区县长参加的节能减排联席会,逐项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目督办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制定相应的问责办法。市经委、统计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统计指导,如实反映情况,对各县(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跟踪监测,对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县区、行业、能源消耗过快的企业加强用电需求管理,在平枯期间限制供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完不成节能减排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公开曝光、区域限批、行政问责。
积极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落实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机制,加强高度与电力需求管理,继续执行和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强能源统计、计量基础工作,推进能源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六是强化宣传,推动全民节能减排。我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放资料10000余份,增强了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县区节能减排工作动态,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能耗,以节电、节油、节水、节纸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机关能源资源消耗量。加强道路照明管理,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各级行政机关率先垂范,节约行政资源,公共场所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营造氛围,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节能、低碳生活。
二、“十二五” 节能减排工作基本思路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雅安市的节能目标为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5%,2010年度目标为3.2%。国家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5%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2009年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20%以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市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增长方式仍未改变,从目前形势看,“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将会加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难度较大。节能减排空间缩小。经过“十一五”期间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重点管理,全市绝大多数重点污染、重点耗能大户削减了排放量降低了能耗,工业节能减排的空间非常有限,节能减排难度增大。
一要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认识。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部署,将会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抓节能减排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理念,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要进一步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积极做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和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能耗与减排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和约束力度。
三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经济结构,编制好“十二五”节能减排专项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严格准入管理。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发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产业,同时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产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加强节能技改,淘汰落后设备和落后技术,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十二五”节能减排专项规划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涵盖各方面、各行业的综合性规划,争取年内编制出正式规划文本,经市政府审批后下发,全市执行。
四要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好项目储备库。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推进企业之间消化工业废物的“循环链”,通过行业成员之间副产品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达到工业废物全面得到循环利用的目的,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建立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项目库,储备一批低碳、循环经济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五要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和污染治理。
六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察。规范企业的节能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的节能减排责任。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运行台帐和软件资料,提供有效的节能减排依据。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网建设。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七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市节能减排办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节能减排监察力度,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减排管理力量,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强化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节能减排项目有资金保障。同时,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根据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各种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