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停产减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更多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我市将实施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从2017年6月至11月,采取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下浮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用电量较大(变压器装接容量不小于6300千伏安)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其月均用电量的80%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