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核实与招投标监管“自设权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
近期,四川省纪委监委在监督指导各市(州)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存在招投标监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送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地纪委监委跟进督促办理。省发改革委对2022年一季度全省工程招投标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核实和招投标监管“自设权力”专项清理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内容
(一)清理范围: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的工程招投标项目
(二)清理内容
1.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核实清理。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对涉及评标错误的复核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查处理(处罚),并作出负面记分决定。目前,仍有个别项目尚未启动对评标专家的调查处理。
2.招投标监管“自设权力”清理。在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中,发现一些部门(单位)对系统治理要求把握不清、贯彻不实,在招投标监管中存在“越位”现象。如,有发改部门直接干预招标人代表选派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对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强制要求比选人到中心现场进行抽取等行为。
二、工作要求
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认真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和系统治理工作要求,对照上述问题自查梳理、加强整改,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转树作抓”专项行动要求,不断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向纵深推进、提质增效。我委将根据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开展抽查核查。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