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执行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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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从2013年4月1日起,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执行新标准,即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费240元/4个单元·人次,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费130元/2个单元·人次,临床专业、公卫专业、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费240元/人次,口腔专业实践技能考试费28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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