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096号)
各县(区)发改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省级以上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096号)转发你们,并就市级以上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事宜一并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经认真规范清理,我委按照分级定价管理权限,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程序审批的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无涉企收费项目,所以此文公布的目录清单就是我市市级以上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无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或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项目。我委不再另行下文公布市级以上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省级以上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096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7日
http://res.yaan.gov.cn/fgw/Files/20150121102638125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