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丰期不丰”、“电窝缺电”等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显,“水电大市成为缺电大市”的严峻形势已经显现。为实现“水电强市”发展战略,促使水电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有必要对水电资源就地转化进行探讨。
一、水电开发现状及电力供需情况
雅安市水资源丰富,水力资源蕴藏量1601.29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1322万千瓦,占全国技术可开发水电资源的2.4%,占四川省的12.8%。截至6月底,全市已建电站781处,装机905.94万千瓦,在建电站55处,装机342.25万千瓦,已建、在建电站总装机达1248.19万千瓦,水电开发程度已达94.4%。
近年来,全市用电量快速增长,电力缺口不断扩大,电力供需形势由“局部缺电”演变成“全范围缺电”。2011年上半年,全市网内发电量22.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6%;全社会用电量34.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4%; 电力缺口已达1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86%,其中:北部电网缺电9.01亿千瓦时,南部电网缺电3.4亿千瓦时。全市最高供电负荷高达119.5万千瓦,累计下四川主网电量12.36亿千瓦时。
二、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的必要性
水电资源是雅安的重要资源,是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对于促进库区移民安置、生态恢复、资源地产业振兴等具有现实意义。
(一)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是有效解决电站库区生态、社会等遗留问题的重要保障。
2002年以来,全市大规模开发建设水电,特别是大中型电站建设,对库区的水域功能、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发展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是电站的建设,造成大量土石方开挖及对地表植被破坏,施工裸地面积增加,水土流失加剧,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库周滑坡、塌岸等灾害时有发生,影响库区群众生产生活。二是电站的建设,引起河流水文情势变化,如河流的水流变缓,水温和水位改变,甚至造成下游部分河段减(脱)水、河床干涸情况。雅安水电多为引水式发电,将改变流域径流的天然属性,尤其在平枯水季节,河道断流、干涸等问题极为突出。三是电站的建设,将淹没大量良田沃土和森林、矿藏、动植物资源和文化财产,破坏库周地区长期形成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从而导致失业人口的增加、经济系统运行成本的增加,严重影响到当地农业生产,进一步导致地方经济的衰退或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
雅安是全国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试点地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地区,其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下游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安全。因此,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对于有效解决电站建设带来的一系列遗留问题,进一步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发展极为重要。
(二)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是加快资源地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
受电站开发建设影响,电站所在库区及影响区建设基本停止,库区产业“空虚化”问题凸显,工业发展步伐放缓,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制约。瀑布沟电站涉及迁复建工矿企业118家,其中:汉源80家、石棉38家,这些企业基本处于半瘫痪、停工状态。要实现这些企业的恢复性生产和快速发展,必须确保其所需的充足电力。预计2011年瀑电库区用电负荷40万千瓦、电力需求20亿千瓦时,全市用电负荷117万千瓦、电力需求60亿千瓦时;2015年瀑电库区用电负荷50万千瓦、电力需求25亿千瓦时,全市用电负荷170万千瓦、电力需求88亿千瓦时。仅靠地方小水电发电出力是远远不足的,尚存在相当大的电力缺口,预计2011年瀑布沟电站库区电量缺额30亿千瓦时,2015年电量缺额达80亿千瓦时,电力供需形势极为严峻。如果瀑电库区工业企业用电得不到保障,其发展必将受到严重影响,进而衍生库区移民就业、库区稳定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因此,为促进资源地产业快速复苏和发展振兴,实现库区后续发展、后续建设、后续稳定,有必要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给予库区充足的电力支持。
(三)实施水电资源就地转化,是倾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体现。
雅安是唯一环接全国最大的藏、羌、彝民族聚居区的市(州),汉源、石棉、宝兴三县为少数民族待遇县,辖区有37个少数民族聚居,民族聚居区幅员面积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4%。汉源、石棉、宝兴三县是我市水电资源富集区和重点开发区,其水电资源占全市水电资源总量的86%。这些欠发达的资源富集地在输出水电资源支持国家“西电东送”工程的同时,也将为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后期负面影响承受相当的政治压力、工作压力和责任压力。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0〕63号)明确规定,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木里县等藏区,可以合理确定当地留存电量。目前,这些少数民族地区仍在执行留存电量政策。因此,雅安的汉源、石棉、宝兴三个少数民族待遇县也可参照享受国家对三州(甘孜、阿坝、凉山)民族地区的电力扶持政策。
三、政策建议
一是争取新建电站接入地方电网。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水电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08〕968号)及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电有序开发建设的意见》(雅府发〔2009〕42号)文件精神,对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电站应接入地方电网,其所发电力由地方统一调配使用;对5万千瓦以上的电站,按照“并入雅安地方电网运行电站单位千瓦年度收益不低于并入四川电网运行同流域、同类型电站的同期收益”的原则,予以吸纳,确保我市地方电网内拥有足量的电力供应,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全力争取留电政策。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雅安境内上国家电网电站30%电量留雅安使用政策。留电范围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并入国家电网的发电企业;通过国家电网下网的方式实现30%的留存电量,并执行优惠电价,即按上四川主网均价适当下浮,不实行丰枯峰谷电价浮动。
三是争取瀑电直供库区政策。按照“厂网互动、合理分摊、共同扶持库区移民发展”的原则,通过电站和电网企业适当让利的方式,并参照二滩水电站直供攀枝花、盐边的优惠政策,将瀑布沟电站部分电量通过四川主网直接销售给汉源、石棉县及其他移民安置的县区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支持雅安地方经济发展。直供电实行优惠电价,丰水期0.20元/千瓦时,枯水期0.28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时段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