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暂停预缴增值税。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