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2021年-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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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658号)规定,现将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2021年-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5-2223307,监督邮箱:yacbjc@163.com。

附件: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2021年-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2021年-2023年

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我委对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2021年-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成本实施了成本监审,现予公开。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一)天瑞水务有限公司概况

雅安市天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由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已退出)共同出资成立。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MA630E914L,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2019年12月10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0%股权。变更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9%股权,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股权,注册资本不变。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元刚。经营范围:城镇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安装;污水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基本情况

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经雅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雅安市人民政府授权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已退出)联合体为项目社会资本的合作投资人。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已退出)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天瑞后,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5月与其签订《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正式合同》,并于2021年5月再次签订《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补充协议》

根据两次合同,约定:

1.雅安市以划拨的形式提供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用地,并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天瑞承担土地使用税。雅安市负责红线范围外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2.雅安市赋予天瑞特许经营权,即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该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和管网维护服务并取得服务费的专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各子项目分别计算特许经营权期限。建设期是开工日至最终完工日,运营期是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至期满之日,因建设期提前或者延误的,运营期保持28年不变。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天瑞需将项目相关资产和资料完好、无偿移交雅安市。

3.项目建设内容:市本级及六区县共计118个子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等,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规模累计12.156㎥/d, 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累计 419.08km 。根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49354.6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 118787万元;其他费用为 9903.93万元;预备费为12844.09 万元;建设期利息7819.64万。

4.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高效沉淀+反硝化滤池为主体的处理工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如下表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pH

指标

300

150

150

23-35

40

3

6.5-8.5

(单位mg/L)

出水标准按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控制;乡镇污水处理场站和新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5.项目服务费包含资本金投资及收益、融资还本付息、运营维护费三部分,由雅安市收取使用者费用,并按程序与天瑞结算服务费。结算时,若使用者付费收入低于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结算服务费)时,雅安市承担缺口补助责任;若产生超额收益时,雅安市享受超额收益分配权利。

(三)监审范围

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5个),包括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雅安市姚桥再生水厂、雅安市大兴再生水厂、姚桥再生水管网工程、大兴再生水管网工程。

(四)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市本级项目运营情况

2021年调整了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可研报告,重新批复该项目的总投资为118520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23275.1万元),总设计规模为7.4136㎥/d(其中市本级项目6.2㎥/d)。截至2024年10月,该项目完成投资102110.67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完成投资18330.75万元。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32428.45万元元,主营业务支出33870.65万元,污水处理量2286.13万立方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26955.24万元,主营业务支出26678.41万元,污水处理量2107万立方米;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15439.91万元,主营业务支出26676.10万元,污水处理量2090.57万立方米。

二、经营者成本审核情况

监审组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进行测算,测算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根据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按照《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规定,土地、地表构建筑物和大型设备设施及相对应的银行贷款利息不进入定价成本。最终2021年核增316621.10元确定为625412.16元、2022年核增642051.69元确定为1004642.20元,2023年核增625344.82元确定为1044245.48元。

(二)污水处理生产成本。

市本级项目污水处理生产成本按照账面上实际产生费用据实核算,管理费用进入市本级项目污水处理成本的部分是按照市本级项目和县区项目生产岗位上人员占比分摊账面实际费用测算的。

2021年核减186993.97元确定为17185553.35元。其中直接材料费4435551.24元(药剂费4421331.88元、水费14219.36元),电费2042068.34元,修理费288798.45元,人工费3927210.36元,污泥处置费6032917.30元,检验监测费459007.66元。

2022年核减1868351.59元确定为17459409.89元。其中直接材料费4630875.35元(药剂费4616043.42元、水费14831.93元),电费1703007.85元,修理费337012.77元,人工费3348218.32元,污泥处置费7004067.19元,检验监测费436228.41元。

2023年核减1822151.93元确定为17443414.33元。其中直接材料费4406671.52元(药剂费4381226.57元、水费25444.95元),电费1691939.614元,修理费320132.22元,人工费3256403.03元,污泥处置费7402425.42元,检验监测费365842.53元。

(三)其他运营费用。

市本级项目污水处理运营费用按照账面上实际产生费用据实核算,管理费用进入市本级项目污水处理成本的部分是按照市本级项目和县区项目生产岗位上人员占比分摊账面实际费用测算的。

2021年核减273471.85元确定为2671673.19元。其中办公费57135.85元,租赁费44632.32元,差旅费41474.49元,业务招待费237031.13元,咨询费2206.64元,绿化费2214.09元,价内税金174098.35元(房产税25013.43元、车船税2718.10元、土地使用税77859.62元、印花税68507.20元),财产保险费491676.12元,低值易耗品摊销46004.80元,其他费用1575199.41元。

2022年核减256481.28元确定为1608414.42元。其中办公费28475.78元,租赁费21519.75元,差旅费21549.37元,业务招待费208985.93元,咨询费1142.96元,绿化费719.86元,价内税金165037.585元(房产税43584.28元、车船税3024.46元、土地使用税95718.94元、印花税22709.90元),财产保险费11176.08元,低值易耗品摊销58933.95元,其他费用1090873.15元。

2023年核减475866.80元确定为1665504.07。其中办公费30435.72元,租赁费17814.67元,差旅费39935.42元,业务招待费245897.86元,咨询费253543.15元,绿化费74324.71元,价内税金148520.27元(房产税43584.28元、车船税3164.70元、土地使用税95718.94元、印花税6052.35元),财产保险费378860.50元,低值易耗品摊销10843.86元,其他费用465327.91元。

三、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按照监审方法,经核定2021年-2023年天瑞污水处理总成本分别为20482638.70元、20072466.51元、20153163.88元;污水处理量分别为22861300立方米、21070000立方米、20905700立方米;单位污水处理成本分别为0.90元/立方米、0.95元/立方米、0.96元/立方米。三年平均污水处理总成本为20236089.70元,污水处理量为21612333.33立方米,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0.9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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