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委相关科室:
2018年5月1日是《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价格部门执行《价格法》实施20周年成果,进一步全面宣传与价格法配套或相关的价格法规、规章、政策等。以开展宣传《价格法》实施20周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物价系统价格工作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价格部门新作为、新业绩、新形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有关价格政策,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活动组织方式
市、县(区)上下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分头组织,运用网络和实体多种载体结合开展宣传,采取传统方式和
三、宣传重点
一是深入宣传《价格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推进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宣传《四川省定价目录》《政府
三是宣传我市在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典
四是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有关价格投诉,现场解答有关价格疑惑,解决价格纠纷,通告12358价格投诉电话,引导社会依靠法律手段解决价格诉求。
四、活动内容
(一)及时印发通知,
(二)广泛宣传,扩大《价格法》知悉范围。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暨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开通17周年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接受有关价格投诉举报。(时间:5月上旬)
(三)实体宣传,展示成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四)开展征文活动。共享价格工作经验。在长期的价格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价格法》在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重要作用,在完善价格法治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总结和推广价格工作方面成绩,在全市开展“我与价格法”,征文活动。(6月26日前)
五、活动完成时限
各县(区)发改局于6月27日前结束宣传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于6月29日前完成宣传活动并形成材料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