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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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改局,委相关科室:

2018年5月1日是《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提高价格系统依法治价水平,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保证价格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展示价格部门“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要求,根据价格工作实际,制定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价格部门执行《价格法》实施20周年成果,进一步全面宣传与价格法配套或相关的价格法规、规章、政策等。以开展宣传《价格法》实施20周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物价系统价格工作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价格部门新作为、新业绩、新形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有关价格政策,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活动组织方式

市、县(区)上下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分头组织,运用网络和实体多种载体结合开展宣传,采取传统方式和形式、新手段并用,确保宣传实效。

三、宣传重点

一是深入宣传《价格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推进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宣传《四川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关于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是宣传我市在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四是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有关价格投诉,现场解答有关价格疑惑,解决价格纠纷,通告12358价格投诉电话,引导社会依靠法律手段解决价格诉求。

四、活动内容

(一)及时印发通知,制定可行方案。按照省发改委通知并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向各县(区)发放《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通知,县(区)立足自我负责本区域内的宣传活动,市(县)联动,开展《价格法》宣传活动,注重创形式,增强实效。(时间:4月底前)

(二)广泛宣传,扩大《价格法》知悉范围。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暨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开通17周年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接受有关价格投诉举报。(时间:5月上旬)

(三)实体宣传,展示成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有关价格政策,展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执行《价格法》20年来取得的成果。(时间:5月底至6月初)

(四)开展征文活动。共享价格工作经验。在长期的价格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价格法》在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重要作用,在完善价格法治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总结和推广价格工作方面成绩,在全市开展“我与价格法”,征文活动。(6月26日前)

五、活动完成时限

各县(区)发改局于6月27日前结束宣传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于6月29日前完成宣传活动并形成材料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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