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和明年良好开局,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状况,我市将实施枯水期用电激励政策。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对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执行高载能类别以及园区(经开区、成雅工业园区、芦山工业集中区)电价的工业企业,以其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月均用电量为基数,基数内用电量销售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暂时下调1.5分,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销售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暂时下调3分。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