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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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稳增长,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促进水电资源就地转化,我市从2018年6月至10月实施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丰水期用电增量激励政策。

通过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下浮形成电价空间,对我市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用电量较大(变压器装接容量不小于6300千伏安)的冶金、化工和新材料等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以其月均用电量的80%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3元。

      经初步估算,重点培育工业企业丰水期用电增量激励政策的实施,预计可降低全市工业企业用电成本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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