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在《目录》中社会事业的核准内容为: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200亩及以上600亩以下,规划(或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15亿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保护区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或省批准的规划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隶属关系由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社会团体和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