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4项)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序号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备注
市发展改革委1行政许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市发展改革委2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3行政许可国家及省级核准的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市级核准的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4行政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行政处罚项目目录(共64项)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序号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备注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行政处罚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行政处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行政处罚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4行政处罚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行政处罚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行政处罚对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行政处罚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行政处罚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9行政处罚对粮食经营者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10行政处罚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1行政处罚对粮食收购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2行政处罚对使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3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4行政处罚对未在粮食收购场所明示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5行政处罚对未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凭证,载明所收购粮食品种、质量等级、价格、数量和金额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6行政处罚对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7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8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装备有与所经营粮食种类和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没有能单独进行粮食检验工作的场所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9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检验员业务培训、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质量档案和质量事故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仓储设施未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1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或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以及未按规定对霉变、病虫害超标粮食进行处理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2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储存经营者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标使用化学药剂,以及粮库周围有有害污染源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3行政处罚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出库或购进粮食无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4行政处罚对在粮食交易过程中,粮食销售、加工、转化经营者未索取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5行政处罚对被污染或者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其质量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当事人转作饲料;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转作其他安全用途或者销毁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6行政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7行政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8行政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违规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9行政处罚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0行政处罚对未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1行政处罚对未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2行政处罚对违规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3行政处罚对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损失、损坏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34行政处罚对规避招标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35行政处罚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泄露评标情况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36行政处罚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37行政处罚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不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38行政处罚对招标人违反招标相关程序规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39行政处罚对招标人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0行政处罚对招标人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1行政处罚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2行政处罚对招标人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3行政处罚对不依法履行比选情况备案程序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4行政处罚对规避比选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5行政处罚对比选人违反比选相关程序规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6行政处罚对在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比选人的比选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比选、歧视排斥比选申请人、骗取中选、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7行政处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8行政处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49行政处罚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0行政处罚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1行政处罚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2行政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履行节能管理义务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3行政处罚对未经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4行政处罚对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55行政处罚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56行政处罚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相关义务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57行政处罚对实施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58行政处罚对未经依法批准进行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59行政处罚对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等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及阻碍管道建设行为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60行政处罚对企业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项目核准、备案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61行政处罚对企业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62行政处罚对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63行政处罚对企业未依法将备案制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市发展改革委64行政处罚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
行政强制项目目录(共3项)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序号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备注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1行政强制对违法修建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
市发展改革委2行政强制对规避招标的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市发展改革委3行政强制对规避比选的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行政检查项目目录(共3项)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序号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备注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行政检查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行政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行政检查对粮食经营者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共6项)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序号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备注
市发展改革委1其他行政权力对招标评标无效的认定
市发展改革委2其他行政权力对处理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市发展改革委3其他行政权力对受理比选活动投诉或者查处比选违法违规行为的暂停项目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4其他行政权力权限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5其他行政权力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市发展改革委6其他行政权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