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三)《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依法具有独立经营地位的企业)收费的市级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收费许可证》申领
1.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①《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加盖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不再确认、盖章(此表在www.scpi.gov.cn和www.sczw.gov.cn下载,也可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领取);
②收费申请报告;
③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依据;
④法人资格证明、机构代码证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2.申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①《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加盖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不再确认、盖章(此表在www.scpi.gov.cn和www.sczw.gov.cn下载,也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领取);
②收费申请报告;
③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依据;
④法人资格证明;
⑤依法取得的市场准入资格(资质)等证明(由窗口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检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登记表》(在www.scpi.gov.cn和www.sczw.gov.cn下载,也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领取);
2.《收费许可证》(正、副本);
3.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4.非经营性统一结算票据。
有下属学会、协会的,还应当提交学会、协会收费票据。
5.年终决算报告、总帐、明细帐。
四、办理程序
(一)申领许可证
1.向市政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审查;
3.首席代表审批并制证;
4.发证。
(二)收费许可证年检
1.领取、自查并填报《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检登记表》;
2.递交相关材料;
3.《收费许可证》年检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通过的加盖年审章;
4.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0835-2226730、2229097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办公室:0835-2226730、2223484
投诉电话: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5-2228282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0835-22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