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城区农村供水工程提水电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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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雨城区农村供水工程提水电价执行农业排灌电价的请示》(雨发改价格〔201114号)收悉。为确保你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作用,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11号)文件有关“供水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的规定,同意你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提水电价按农业排灌电价0.1887/千瓦时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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