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雅电集团:
为鼓励停产减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更多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中“降低电力要素成本”的相关精神,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临时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方案
从2016年6月至11月,采取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下浮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工业企业,定向施策、定点帮扶,实施临时电价扶持政策。
二、执行范围
发电侧:我市地方电网内平水期平段上网电价为0.246元/千瓦时(不含税)的水电站。
用户侧:我市范围内(不包括小水电自供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有市场前景,用电量较大(装接容量大于6300千伏安),2014年6-11月和2015年6-11月的平均负荷率大于60%(平均负荷率计算方法为:两年6-11月大工业总用电量÷12÷变压器装接容量÷0.8÷30÷24),且2016年6-11月当月负荷率大于60%的冶金(含铁合金、工业硅、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单晶硅等)、化工(含盐化工、黄磷、电石等)和电极箔行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上述行业和变压器装接容量条件,且2016年6-11月当月负荷率大于60%的2016年新投产规模以上企业纳入政策执行范围)。
三、基数确定及执行电价
发电侧:对符合条件的水电站上网电价下调7%(含税)。
用户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其大工业网购用电量的80%作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为用电增量,用电增量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3元。
四、执行方式
小水电上网电价下调形成资金由供电企业与电厂和用户进行结算,用户侧电价下调以次月退补电费方式实现。
五、执行时间
2016年6月至11月(抄见电量)。临时电价政策执行完毕后,供电企业应将执行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