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5年第2季度工程招投标领域负面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级相关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警示作用,推动各类招投标市场主体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现将雅安市查处的1起工程招投标相关领域负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被石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在全市工程招投标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的石棉县新棉街道安靖社区泸石高速安置点A区、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过程中,擅自在招标文件中列入“每具有1名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证得1分,最高得四分”相关条件。因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证不属于国家执业资格目录内人员资格,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中“招标人不得以提高资质等级、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人员资格等形式限制、排斥投标……”相关规定,2025年4月,石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对其处以罚款11800元,并在信用中国官网将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