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要求,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雅安实际,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十条具体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注重实际效果。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除市委书记、市长以外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未受市委书记委托,不得召开全县(区)性工作汇报会和由县(区)四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县(区)工作汇报。
减少陪同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要严格控制参加调研人员和陪同人员,不搞层层陪同。对人数作了具体规定。
统筹安排日程。市委、市政府领导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 区)、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原则上市委常委不同时到同一个县(区)调研。开展调研活动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方案并统筹协调。
二、联系帮助基层
建立联系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人联系1个县(区)、1个贫困村、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个社区、1个重点项目、1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帮扶1户困难户 。每年到联系户走访,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
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会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市级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综合性大会,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市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批。
控制规模和时间。减少参会人数。严格控制会议时长。除党代会、现场会以及合并召开的会议外,各类会议时长一律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 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接见参会人员和合影。
提高效率和质量。全市性会议多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县(区)同志到主会场参会。需要安排讨论、发言的会议,应围绕主题、务实求效。不发会议简报。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般只安排一位领导主讲。
四、精简文件简报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市级各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市委、市政府。
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对文件、简报、资料的字数、篇幅作了明确规定。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在网络传输文件和简报资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规范外出活动
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安排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
规范出省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出省开展工作,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 规范出省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出省开展工作,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 组团出省开展工作的,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并尽量减少天数,精简组团人员。
严格执行纪律。市委、市政府领导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出省任务。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县(区)、分管联系部门分摊、提供出访费用。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赠礼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改进新闻报道
规范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简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按新闻的结构、价值、时效安排报道顺序,除涉及重要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
规范考察调研新闻报道。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县(区)考察调研,不安排记者随行。确有需要的,由县(区)安排组织。
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市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市级新闻媒体做好涉及部门、行业的重大新闻报道工作。
七、严格文稿发表
市委、市政府领导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 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不为出版物作序。
八、 简化接待工作
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基层调研期间,当地一律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得随意使用警灯、 警报器,不搞交通管制,不得停止、限制、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标准接待, 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住宿,不在房间内增配生活用品。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海鲜等高档菜肴,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
九、厉行勤俭节约
减少公用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控会议活动经费。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部门的会议一般安排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和标语牌,不发笔记本、包和笔(除测评、选举有特殊要求外)。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
带头廉洁自律。市委、市政府领导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私利。严格执行住房、车辆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
十、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 区)、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