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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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14年出台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雅安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雅安市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该方案制定以来,执行严格、运作规范。

方案权限标准严格。以市为单位启动或中止联动机制,当CPI或者CPI中的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临界条件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CPICPI中的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到临界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方案保障对象明确。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达到启动条件时,我市将对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贴(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的省属院校除外)。

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原则上在雅安市市区第3个月CPI月度指数发布后的30天内一并发放,直至联动机制中止。在通过现有渠道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要特别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各区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市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市属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学校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市政府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督导检查,促进了联动机制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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