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8〕47号)
雨城区、名山区发展改革局,各CNG加气站:
近期,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西南分公司对供气价格实行上浮和超合同量加价政策,我市加气站购气成本较大幅度增加。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管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车用压缩天然气(简称CNG,下同)销售价格,稳定市场供应,经初步测算并参考省内其他市州调价幅度,决定将我市CNG销售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即由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零时至2019年3月31日24时。
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经信部门应积极协调上游公司增加我市CNG供应量,保障CNG市场供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交通部门应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及综合评估工作,适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及工作建议。
CNG加气站要做好价格政策公示和宣传,合理安排,保障供气。每月15日前将上月上游供气单位购进发票扫描件和购销统计表报市发展改革委。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