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放2020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的函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放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2020年2月12日提供数据显示,2020年1月雅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6.3%,其中食品类价格单月上涨22.5%。按照《雅安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相关条款规定,继续对部分生活困难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要求:
一、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看待联动机制的作用,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认真清理前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及时纠正应发未发、拖欠发放的问题。
二、经测算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镇69元/月·人,农村49元/月·人。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照城镇标准执行。
三、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继续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并收集和留存图片、文字资料。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定期报送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于2月26日前将1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和收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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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