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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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重建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建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重建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确保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雅安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好新家园”的总体要求,督促各相关区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决策部署。以科学重建、廉洁重建为目标,重点加强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资金投向和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的重点抽查和专项稽察;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确保灾后重建政策尽快落实,稳定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的物价水平,保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质量和效益,实现 “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

    二、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市县发改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突出重点,重视效果。

(四)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五)立足预防、注重规范。

(六)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加强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建项目是否按照国家、省、市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认真完成前期工作,取得相关手续。

(二)重点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建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意见的规定,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实施,是否擅自变更;监督检查重建项目资金投向、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等情况以及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重点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市场价格水平的监督检查。加大市场检查、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纳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部分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以及房屋租金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密切掌握市场和价格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一)采取本级检查、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强化多级联动。检查工作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部署,各县(区)发改局及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具体实施。一是各级发改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二是组织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具体内容,除责任科室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外,我委将统筹安排,各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密切配合国家、省发改委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二)采取多种监督检查形式。采取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经常性督查和阶段性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发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市稽察办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重点工程专项稽察。

(三)采取现场督导检查与信访举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账目、走访群众等方式方法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设立相应的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有关方面的投诉反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查处。

、责任分工及具体安排

(一)强化保障措施,严格监督管理。

成立由市发改委监察室、社会科、基础产业科、农经科、投资科、法规科、综合科、项目科、产业科、资环科、价调科、检查分局等组成的雅安发展改革委“4·20”芦山强烈地震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建立密切配合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我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推进工作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市场价格水平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具体安排。

1.县(区)发改局及价格主管部门每个月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及主要建材价格干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每月23日前上报监督检查情况。

2.委内各相关业务科室每个月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及主要建材价格干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共享监督检查相关情况,积极主动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城乡住房建设,城镇体系建设、社会管理、土地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投资科  责任人:孙红兵

农村建设、水利类生态环境修复类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农经科  协助科室:资环科  责任人:古家军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广播影视、体育、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托养、科技等公共服务,防灾减灾,文化旅游类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社会科   责任人:叶顶

交通、邮政、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基产科   责任人:王富芳

产业重建通信类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产业科  协助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彭红

招投标指导协调监督

牵头科室:招投标科   责任人:韩贤强

灾后恢复重建市场价格水平日常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检查分局  协助科室:价调科   责任人:周红

3.每季度市发改委组成相关检查组到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市稽察办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重点工程稽察。

牵头科室:稽察办  协助科室:相关科室  责任人:赵娟 

、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干部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党员的神圣使命来完成。成立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20”芦山强烈地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监督监察的工作计划安排。委领导以身作则,按照分工,对重建中的监管实行一岗双责制,带头深入到灾后重建第一线,分片包干,对重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做到哪里有重建任务,哪里就有监督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县(区)发改局及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监管相关工作,并自觉接受委统筹安排,组成相关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既要注意发现问题,更要注重纠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突出重点、全程监督。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灾后重建工作的全过程,针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及时、有力、到位。把重点项目、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以及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点环节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建立项目管理台账以及灾后重建信息月报制度,对不负责任,造成漏报、迟报、瞒报、虚报的,进行严肃问责追究。建立健全失信企业惩戒机制。

(四)加强公开公示和信息反馈工作。建立灾后重建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坚持“谁主管,谁发布;谁建设,谁发布”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及时规范发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招投标、建设进度、资金到位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在项目建设现场公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督导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建立相关信息资料库,并及时编写上报监督工作信息。

(五)加强部门协作,增强监管合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配合市上各种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增强监管合力。 

(六)查纠结合、严肃纪律。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灾后恢复重建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改进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确保中央、省、市灾后重建政策的贯彻落实。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问责;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20”芦山强烈地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毕怀东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焦其玲    纪检组长

        宋剑洪    副主任  

      张豫康    副主任

       李  川    副主任

        单  鑫    副主任 

            王颖杰    副主任

        王  成    机关党委书记

        李国军    区域合作办主任

      郑  晖    西部办主任

        古家军    副调研员

  成  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赵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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