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示范大文章再结硕果
我市天全县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经积极申报和衔接争取,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538号)正式印发,我市天全县纳入试点示范名单。据悉,全国74个县市以及生态功能重点区进入试点,全省甘孜州和万源市、南江县、天全县进入试点。这是我市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大文章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旨在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试点示范任务:一是保护优先,探索如何更好地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绿色发展,探索如何更好地发展壮大特色生态经济;三是成果共享,探索如何更好地在生态保护和发展中改善民生;四是优化格局,探索如何更好地完善空间结构和布局;五是完善制度,探索如何更好地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