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放开监管不松懈
6月1日起卫计委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如今,这一政策施行一月有余,我市药价总体趋于稳定,多地零售药品市场价格尚未出现大的变化。
取消药品定价,并不意味着放弃监管,只是政府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向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转变。药品价格放开后,我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定位了在这一领域的“角色”,充分认识到要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高效、快捷、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动态,做到科学监管、到位监管。同时,实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加大药品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力度,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各类药品价格举报和投诉,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不断规范药品价格秩序,为药品价格改革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