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雅安市金来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免缴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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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金来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减免雅安市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雅府发〔2007〕18号文

第七条第二款以及雅价办〔2008〕251号文之规定,经过审核,你公司属新开办企业,经

请示雅安市政府(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你公司免缴雅安市主

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年。

特此批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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