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2015市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全方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着力建设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落实“两个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党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领导体制,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组认真履职、监督执纪。党组领导班子负集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根据职能划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全委上下要形成抓工作必须抓勤政、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管理必须抓纪律、抓队伍必须抓作风的良好格局。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作述责述廉报告,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报告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二)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派驻纪检组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责任意识,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要突出抓好监督主业,健全督促检查和相关制度,不断加大问责力度。要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现象,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强化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抓好责任分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把领导考核与部门考核、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确保责任制考核全面真实准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责任制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对落实抓得不力、工作不负责和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从严追究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一是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学习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坦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凡是委党组研究决定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完成,决不允许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突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贯彻到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全过程。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创新活动载体,创建活动平台,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宗旨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不断深化“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践行宗旨、服务基层的良好机关形象。

(二)持续用力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扩大深化成果。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治懒治庸”升级版,继续推动“9+1”专项整治,严查怠政、懒政、效率低下、不讲诚信等问题。继续巩固纠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超标准用车、超标准接待等不正之风,治理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礼金及“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二是完善机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三对照、三自查”,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细化规定和措施,提升灾后重建形象和水平;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财务管理、培训、调研、出差、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办事效率,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确保转变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刚性纪律约束。三是深入基层,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新一轮“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了解民众所需、基层所需,确保发展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思考与谋划,主动为党委政府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四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价格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对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涉农价格与收费、教育收费以及市场价格行为等专项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五是把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对一些变异现象和顶风违纪行为抓早抓小、露头就打,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深化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创新,深入分析存在的漏洞,着力拓宽源头防腐,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我委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形成不愿腐的自律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是认真开展我委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工作任务,围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强灾后重建项目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努力避免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扎紧扎好权力运行的笼子。二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继续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设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以及派驻纪检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三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平台,拓宽和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实现各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四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健全健全信访受理、登记、排查、报批、分流、调查、督办等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四、坚守工作底线,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建立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遵守党章、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民主生活会、党内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廉、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党的纪律和制度得以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以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大节日期间、重要活动期间实行应时监督、事后跟踪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灾后重建等重大决策部署。五是坚守“六位一体”工作底线,强化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努力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重点重点围绕规划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进度、招投标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坚守““六位一体”工作底线,切实推动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水平提升、进度加快”。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强化多级联动,增强监管合力。加强公开公示和通报督查制度。强化公开透明,及时、全面、有效公开灾后重建信息。对督导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建立相关信息资料库,及时上报,建立监督检查“一单两帐”,加强监督检查档案管理。

    五、严格执纪问责,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行为

    严肃查办违法违纪行为,惩治腐败“零容忍”,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解决“不敢腐”问题。建立完善机关廉政谈话制度、三早预警机制,规范问题线索收集以及案件办理工作,建立案件快查快结快通报机制。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拓宽问题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既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又要严肃查办各种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萌芽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核实或警示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要以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环节为重点,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在项目审核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积极配合各级纪委及时查处系统内的违法乱纪行为。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案办案的震慑功能,达到遏制腐败的治本目的。同时要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积极深化“三转”,倾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结合“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反对“四风”等重要论述,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各项纪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增强贯彻“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新的形势下,全市发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努力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积极主动地融入发展和改革工作大局,规范业务程序、规范工作标准、规范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用铁的纪律全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忠诚可靠、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察室)

Copyright 2021 fgw.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18000017 蜀ICP备19012652号-1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76
联系电话:0835-2223484
主办: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 邮编:625000 电话:0835-2223484(传真) 官方邮箱:yasfz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