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民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雅发改收费〔2015〕14号 )
雅发改收费〔2015〕14号
各县(区)发改局、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民政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