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急发改价监〔2011〕189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发改系统于2011年9月-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采取本级检查、分级负责的方式,共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进行。检查的范围是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截止12月初,全市各级发改检查系统共检查学校91个,其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2个、高级中学9个、幼儿园10所。
此次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金额27.204万元,对于违规收取高中学生的1.22万元信息技术费已责令学校退还学生;违规收取高中学生课外辅导费25.984万元将责令学校限期内全额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