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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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印发《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明确:“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同时要求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62号),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厅制定。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依法开展了制定价格工作。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

依据国家、省、市“双减”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成本调查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对市内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成本进行了调查,形成了成本调查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制定了《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邀请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了风险评估会和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收费范围。在雅安市内登记为非盈利性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校外培训进行管理。

(二)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属于非盈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课程时长

基准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10人以下

45分钟

35元/课时·人次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10人—35人

20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

15元/课时·人次

各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四、其他事项

(一)全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全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要在媒体网站、培训地、收费现场等明显位置公示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全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四)全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贯彻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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