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全市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促进重大项目早日开工、竣工,确保全面完成投资目标任务,我市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建立了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快速服务机制、落实推进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系列配套制度。
一是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包括建立综合协调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投资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投资和重大项目工作;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制度,确定一批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每个市级领导原则上分别联系1-3个重点推进项目,重要问题由市级联系领导亲自协调解决;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市投资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是重大项目快速服务机制。包括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审批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出台《雅安市简化流程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试行办法》,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建立“直通车”制度,各职能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过问、接待和受理重大项目申请事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或需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问题,实行市级联系领导负责制,组织力量、集中攻关、限期解决。
三是重大项目落实推进机制。包括实行分工负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投资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项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的任务和职责;建立报告通报制度,项目责任单位每月向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投资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面汇总、核实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项目动态,通报重大项目工作分工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一事一结一报制度,对经相关会议研究分解的工作事项,各职能部门、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快速受理、快速流转、快速办结、快速报告,做到一事一议、一事一结、一事一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是重大项目督查考核机制。包括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市投资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随机抽查,对久拖不办、推诿扯皮和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强化考核制度,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工作得力、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好、成绩突出的给予加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不好的,给予扣分;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完成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会议确定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过程中推诿扯皮、推进不力、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以及因部门、个人主观上工作不力、不作为造成正在洽谈项目流失,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