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川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芦山持续建设水电消纳试点支持的建议》(第136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延长水电消纳政策相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电消纳政策,多渠道争取政策延续,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在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支持下,目前已争取到延续水电消纳示范政策。2022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四川省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批复》(发改价格〔2022〕1910号),同意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6日,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通知》,对水电消纳示范政策具体内容进行明确。雅安市现行水电消纳示范交易在丰水期执行弃水电量电价,即丰水期(5-10月)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按单一制每千瓦时0.04元执行,其余月份按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执行。水电消纳示范政策的延续将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雅安清洁能源有效利用,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二)水电消纳政策执行情况
为持续发挥雅安水电资源优势,用足用好水电消纳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及时向各县区和相关企业转发了《关于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的通知》,就政策相关内容及申报工作进行明确。为切实做好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搭建发、用、售各方交流平台,引导发电企业积极参与水电消纳示范区建设。2023年1-4月,我市已分四批次将147家企业(包含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在内)纳入水电消纳示范交易名单,累计交易电量达约7.81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6589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局、雅电集团公司做好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申报工作,继续指导企业选择适合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品种,宣传执行好各项电价政策,以水电资源优势促进雅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函告或电话联系。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